- 鄭裕彤書院舞蹈室供鄭裕彤書院院生使用,星期一至星期日及公眾假期,上午九時至晚上十時。 非鄭裕彤書院院生只能在鄭裕彤書院院生陪同下使用設施。
- 借用舞蹈室最早可於使用前二星期到保安處(鄭裕彤書院西廿三座地下-大門入口)申請,即時申請借用亦可。
- 申請時,必須出示澳大學生證及房卡。
- 如有任何預約的更改或取消,申請者須必須在場地借用開始時間最少 3 小時前通知保安處,以善用資源。如逾時到場超過 15 分鐘,則自動取消其申請。 缺席的學生將被紀錄,或會影響日後場地預約。
- 每次借用最長為 2 小時,即日連續租場不可超過兩個時段。為了讓各位同學公平使用,如無其他鄭裕彤書院院生等候使用,最多可使用兩小時;如有其他同學輪候,最長使用時間為一小時。
- 為免影響他人,於傍晚練習時建議將音樂的聲量收細。
- 為保持舞蹈室清潔,舞蹈室內嚴禁飲食。飲用水除外,而盛水器皿水壺/水樽等,必須是以不易破碎的物料製造。
- 穿著合適的服裝。
- 舞蹈室不會經常安排專人負責監察,請使用者自行負責一切安全行為。
- 院生借用舞蹈室時須於正門保安櫃檯出示並留下學生證予保安員;離開時請關閉所有電器、燈、收拾清潔場地、把所有設備還原至原狀、並於保安櫃檯登記及取回學生證。
鄭裕彤書院舞蹈室使用指引simonlok Lok Chon Wai2015-12-15T04:06:14+08:00